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元旦、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29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现将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
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寒假在即,师生节日出行和大型活动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针对岁末年初本单位安全形势特点,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二、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所辖办公室、教学科研场所等重要部位要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针对宿舍、食堂、图书馆、剧场、实验室、教室、班车等人员集中场所;锅炉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排查一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特别注意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完好有效,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再开展一次重点检查。
三、广泛开展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
在元旦、春节、寒假等员工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各学院要针对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较多、校园人员混杂、师生返乡出游较多等情况,对师生进行一次涉及消防、交通、治安、自救等内容安全教育提示,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同时,提醒师生离校返乡期间,应到正规的售票点购票,乘坐正规运营车辆,不乘坐车站外非法营运的车辆,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四、不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
寒假期间,校内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响应效能,坚持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学院分管员工安全的领导、辅导员要保障电话畅通,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师生的安全信息,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
五、加强假期施工安全管理
寒假期间,使用外聘施工队进行各类施工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999白菜大厅全讯主站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同时,要求施工队负责人凭聘用部门证明并带上全部施工人员名册在放假前到保卫处备案。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557110
保卫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