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司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现开展公开信息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开项目的范围:
2016年后立项的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
二、填报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向学院科研秘书明确需填报项目信息,并按照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根据校财务系统中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填报(具体可参见附件操作指南)。
(二)项目负责人将填好后的《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电子稿(纵向项目请按“姓名+项目来源”命名;横向项目按照“姓名+项目编号”命名)报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报科研处。
(三)科研处进行抽查。
三、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4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项目负责人要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的准确真实。使用数据可登陆财务系统,参照系统内各类显示金额进行填写。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