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教社科〔2014〕1号)精神,加强浙江省高校智库的品牌建设,提升浙江省高校智库影响力,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决定启动浙江省高校智库建设工程,并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建设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问题与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多学科融合为手段,充分发挥高校学科齐全、人才密集、基础研究力量雄厚、对外交流广泛的特色优势,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浙江教育现代化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人才培养、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方面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供智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从浙江高校优势和特色出发,紧紧围绕重大理论问题、国家尤其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改革和发展的关键问题,统筹整合优质资源,2016年度在全省高校拟认定省新型高校智库10个左右,到2020年,在全省高校建设30个左右新型高校智库,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彰显浙江特色的省内高校系统新型智库体系,不断提升浙江高校在全省、全国乃至全球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申报数量和申报要求
1. 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采取限额申报,公司限报2项。
2. 学校鼓励依托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进行申报。
3. 已认定为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一般不再申报认定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
2. 纸质材料:《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申报认定书》(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相关佐证材料1套。
电子材料:申报认定书和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kyc@zufe.edu.cn。
联系人:肖丽花,电话:87557070,地址:行政楼3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