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对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课要求:
1、公共基础课、全校公共选修课、双专业课程由教务处统一排课;其它课程由各员工所在学院排课,教务处协调,相关课程所在学院配合。
2、根据各学院专业学时任务量,将学校教室资源预分配给各员工所在学院,每学期进行微调。(由于场地资源有限,请各学院合理利用)
3、排课先后顺序:教务处先安排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双专业课,然后由各员工所在学院安排本学院所在班级的专业课。
4、专业课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尽量避免跨学院合班。
5、课表编排应遵循教学规律,注重每周和每日课程的均衡性和对称性,尽量避免疏密不均的情况;
6、周一至周五为正常授课时间(除周二、周四下午外),周六、周日不安排教学活动,除校际选修课、双专业课程及ERP模拟演练等特殊课程外。
7、实行全天排课,上午分1,2,3节和4,5节(特殊情况下任课教师申请排4,5,6,授课对象课表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按4,5,6预排,待学校公布排课方案后确认)两个授课单元,下午分7,8节和9,10,11节两个授课单元,晚上12,13,14一个授课单元。
8、周学时超过3学时的课程应分两个授课单元进行,不允许课程连排,两个授课单元之间应至少有一天时间间隔,以利于员工复习消化和教师备课、授课。每位教师一天不超过6节课。
9、培养方案中第七学期的课程安排在校历1-8周进行,并且须安排在周一、周三、周五,第七学期双专业课程须安排在周二或周四上午和晚上。
10、中层干部需按组织部要求排课,工作时间上课每周不超过6课时,统一安排在周一、周五第1-11节,工作时间以外不作限制。
11、全职管理服务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内原则上不得承担课堂教学任务,专职政治辅导员及经学校批准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承担课堂教学任务原则上不得超过3课时/周。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11月28日——12月9日,教务处排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双专业课程;
2、12月10日——12月13日,学院排本学院所属班级的专业课;
3、12月14日——12月18日,对课表进行整理和微调,公布全校课表。
为不影响员工选课工作,请各学院(部)相互配合在规定时间完成,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沟通,联系电话:88055。
教务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