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67号)精神,2020年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一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18号)要求,公司限推荐申报1项。
二、遴选程序
遴选采用学校自愿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省教育厅审核等形式,优先支持与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和“八大万亿”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三、评估认定
建设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对立项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省教育厅将适时抽检,各示范基地每年12月底须提交年度报告。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填写提交《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WORD格式、PDF格式各1份);基地运行成效、成果和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必要支撑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件。
五、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
请各学院(部)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将相关材料整理收集后于规定截止时间当日下班前报送行政楼120室,电子版材料发邮箱:sgw@zu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邵国维,联系电话:87557073。
教务处
2020年11月5日